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采购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为济南市低收入适龄妇女提供“两癌”保险服务,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质要求: 、意向承接主体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外,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意向承接主体未被列入“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意向承接主体在人员、资金、服务机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意向承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应提交材料: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意向承接主体,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 邮件登记: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需以下资料扫描件:()项目名称、竞争性评审文件收件人信息(意向承接主体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等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汇款截图(报名资料合格后)。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人称作法定代表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人称作负责人等。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件名称命名为“---‘意向承接主体’登记资料”,邮件发送成功后联系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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