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兹有《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服务要求”二、项目服务内容-.代理具体案件的诉讼、仲裁及复议; 现更正为: .代理具体案件的诉讼、仲裁及复议(医院需要委托律师直接参与谈判、调解、仲裁、诉讼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由中标供应商优先受理。双方应事前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重新确定律师费标准及承办律师。中标供应商应当给予收费优惠,按中标供应商执行标准的下限收取);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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