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物业公开协商公告 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对龙眼西连路边地号地等宗资产办理公开协商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公开协商资格:本次公开协商仅限于原合同签订的承租者,凡拖欠本社款项的人员,必须在公开协商前缴清所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参加公开协商。 .办理公开协商时间:请有意公开协商的原承租者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办公时间内)携带原合同、居民身份证原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计算收取)到本社办理公开协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公开协商地点: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勒流街道龙眼村永安北路号)。 咨询电话: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龙眼股份合作经济社 年月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