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股份社(南宁组)地块公开协商公告
锦丰股份社(南宁组)对新大塘边地块等宗资产办理公开协商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公开协商资格:本次公开协商仅限于原合同签订的承租者,凡拖欠本社款项的人员,必须在公开协商前缴清所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参加公开协商。
.办理公开协商时间:请有意公开协商的原承租者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办公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本社办理公开协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公开协商地点:锦丰股份社。
咨询电话:
顺德区勒流街锦丰股份社(南宁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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