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货运区视频监控智能安防预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 采购内容:本项目招标分为两个包件;
包件一:货运区视频监控安防模块升级,在现有视频信息使用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深入挖掘视频数据信息资源,提升货运区智能安防能力,保障全区安全,具体内容包括:智能视频图像质量、智能高温烟火预警、监控系统平台升级。
包件二:货运区卡口智能安防模块开发用于满足监管区车辆放行管理监管要求和货运区管理主体提供各类场景的监管服务,进一步提升区域运营管理能力,具体内容包括:智能卡口信息集成组件开发。
.最高限价
包件一:货运区视频监控安防模块升级 ,万(含税);
包件二:货运区卡口智能安防模块开发 ,万(含税);
投标报价超过其对应的各包件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处理。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万元以上(含)相关安防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业主证明)。
包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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