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凉山州新冠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比选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公告发布如下。 一、服务内容 完成凉山州新冠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工作的招标代理服务及相关咨询工作。 二、资格要求及资料递交 (一)资格要求 .参与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参与人须提供选取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服务活动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年以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盖鲜章的承诺函); .四川省财政厅备案截图(加盖公司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应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资料递交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前,将以上资料书面递交至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西昌市健康二环路号)。 三、比选方式 年月日,通过资格初审的机构到州卫生健康四楼会议室参加比选,比选以代理费不超过%为控制因素。 四、结果公布 比选结果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五、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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