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永安镇小学食堂和幼儿园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包;采购一家供应商实施永安镇小学食堂和幼儿园教学楼维修改造项目。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标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许可证》或《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等:、采购预算:.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元,税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最高限价:.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元,税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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