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一)土地位置:位于紫帽镇霞茂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附图。(二)土地面积:平方米。(三)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年、住宅年。(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号地块规划条件意见的复函》执行。(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号—号地块配建养老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函》(晋政民函〔〕号)执行。(八)起叫价:万元。(九)增价幅度:万元的整数倍。(十)其他相关要求:.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该用地采取“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的竞拍方式出让,地块建成后毛坯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土地拍卖最高楼面地价设定为元/平方米(即对应的最高总价为万元)。当拍卖中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设定的最高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转为竞配建,即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每次竞报配建面积应不少于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土地竞得人应在年月日前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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