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及号线一期增加视频存储容量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洛阳市。 、规模:计划结合既有、号线视频监视系统(下文简称系统)架构基础,在各站点存储余量的基础上新增系统存储主机及存储硬盘,新增设备须与既有设备保持兼容性,同时接入、号线系统网络实现视频数据互通及视频管理,以达到、号线运营管理区域摄像机存储扩容至天容量的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范围: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工程及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视频存储扩容及其附属设备改造。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自项目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信用要求: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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