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江郎山景区道路提升工程(山头铺岗至山庄平台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条件 江山市江郎山景区道路提升工程(山头铺岗至山庄平台段)(第二次)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江郎山景区道路提升工程(山头铺岗至山庄平台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对江郎山景区内部道路和消防引水管道进行改造;清漾核心区电力设施和水循环系统等改造提升;浮盖山景区游步道延伸和生态化停车场改造;各景区部分屋面修缮和展馆等管理用房改造提升及其他基础设施改造等,建设地点:江山市石门镇江郎山村。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路面、边沟、护栏、挡墙、标志标线、圆管涵、路灯照明、交通信号灯、给水管道、拆除工程、仿古廊架及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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