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厂建设项目通风除尘系统、抛丸机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名称:青岛工厂建设项目通风除尘系统、抛丸机
.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汽车产业新城(汽车产业新城规划路以东,解放三路以南、规划九路以西地块)
.采购货物数量:抛丸机套、通风除尘系统套
. 交货期: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所有设备制造完成并交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个月内在招标人现场完成设备安装及单机调试等全部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国际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年月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