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寄递邮件自提点代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寄递邮件自提点代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寄递邮件自提点代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全市寄递邮件自提点提供代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提点的维护、结算等,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 .服务期: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次,期限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供应商须具备与“通联”或“银联”的“系统账户支付”合作协议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在“通联”或“银联”开设电子账户,并提供有效证明。 .供应商能够开据增值税专票,具备税务部门颁发的委托代征资质或税务服务资质。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临汾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