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真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候工楼食堂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候工楼食堂运营服务项目三、项目概况:、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食材供应(采购人不定时进行抽检)、加工、烹饪、分餐、消杀、防疫和保洁等,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安排,还包含负责供应食堂的纸巾、垃圾袋、洗洁精、抹布等消耗品以及厨具餐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运营时间与范围:运营期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运营范围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新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候工楼食堂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含税)。报价包含厨师人(月工资元,含税)及帮厨人(月工资元/人,含税)的工资费用。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①须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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