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海南通服-年物业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海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海南通服-年物业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的服务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与通风系统;、防火门及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消防电梯、消防通讯设备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供电和配电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建筑灭火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等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及消防设备更换。
.采购金额预计.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应答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_.)的查询截图。
.应答人须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应答人须配备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应答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答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接过个消防维保类或维保网点达到个(含)以上的消防维保类合同业绩。
注:如资格要求中提供的合同业绩不满足资格要求,将按评分中合同业绩排列顺序顺延后续有效合同业绩作为资格要求的业绩,作为资格要求的合同业绩不再纳入评分统计。
证明材料:总价合同或框架合同。
()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下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总价合同对应关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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