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临床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临床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临床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临床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 .标的数量: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临床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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