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海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择优选择一家投标人作为本次债券发行项目的承销商。具体分配原则详见 “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服务期限:发行债券本息兑付完毕为止,承销协议另有约定的以承销协议约定为准。、采购预算(人民币):预估亿。、最高限价:一次性销费率最高限价为.%。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三)每家证券公司有且只能有一家主体参与,若投标人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则评标时相应指标以券商母公司为准;(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券商不得超过三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债券主承销商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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