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学院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根据双方代建协议,由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一切事宜。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诚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双电源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四新路地块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包含安装变压器,开挖电缆沟、敷设电缆等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和安装。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承诺: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拟派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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