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下浮率 畜类、禽蛋类、果蔬类、冻品类、豆制品类、鲜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含饮品及其他类)等含成品、半成品在内的统一采购与配送供应。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福州市、三明市永安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报价时投标人仅须填报一个下浮率,结算时按该下浮率对所有子项进行结算 说明: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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