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自助寄件云打印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自助寄件云打印机采购项目 项目概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购人拟采购自助寄件云打印机。 采购内容:项目总预算万元(含税),费用由郴州市分公司全额投资,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本、个月云打印流量费、包装、运输、配送、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预算单价(元/台)   需求数量(台)   预算总金额(元)      自助寄件云打印机            合计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完成。   、质量保证服务期: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任意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全新产品;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则提供原厂承诺;投标人若非制造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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