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苏州高新区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承办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苏州高新区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承办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捌拾肆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注:本项目预算包含经办服务费 采购需求 根据苏人保医《关于将苏州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纳入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实施意见》(〔〕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承办方式进行招标。 (一)参保对象及缴费方式 年度高新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参保人员分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和大学生。根据《关于调整年度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高新人社〔〕号)文件精神,需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通过市税银平台直接缴纳市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区划调整后从区外迁入人员及大学生需享受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另需缴纳的金额,仍通过区社银平台缴纳。 (二)承办方式 门诊医疗补助项目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设置一年合同期。一是按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后即可享受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无需另行缴费人员)门诊补助费用采取预拨方式;二是另需缴费人员的由区社保中心先统一征收,再划转保险公司,此类人员的区门诊医疗补助收支由保险公司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三是原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规定范围内消化。 (三)门诊补助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苏州市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在元限额享受结束后,门诊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元至元(女满岁、男满岁以上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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