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泉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采购,现拟公开面向全国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年度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甘泉小学校内课后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 预算总价 校内课后服务 一项 合同签订后一年 约万元 .预算总价:本项目为校内课后服务资格评选,需按照用户需求中的要求,尽量优化服务方案,为采购人提供最优质的的服务。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详情请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本次项目采购国产服务,投标人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宫、高校、体育科技协会等。其中,民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无违法纪录。民办非企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通过市级或以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评估。),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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