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元) - 批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 (项) 详见采购文件 万元 - - 批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 (项) 详见采购文件 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种证明材料之一:①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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