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溪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区块三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江山市溪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区块三室外配套工程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铖兴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铖兴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溪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区块三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投资额万元,建设地点:江山市城东新城。
.招标范围:江山市溪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区块三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方、道路、景观、照明、给排水、电力及标志标线等施工(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北区和南区划分以江东四街为界,详见附件区块划分图,北区在年月日前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南区在年月日前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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