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环保关于厂区部分区域进行消杀、除臭作业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重发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津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关于厂区部分区域进行消杀、除臭作业的协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为甲方的厂区道路、垃圾车通行道路、外环线小桥至卸料平台的双向道路、垃圾渗沥液收集池厂房、雨水泵房内、电梯间垃圾吊控制室两侧通道与垃圾吊五楼楼道进行除臭作业及消毒作业,为甲方的垃圾车通道、卸料平台及甲方指定的部分区域进行喷药、消毒作业。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泰达环保关于厂区部分区域进行消杀、除臭作业项目 标段(包)内容:泰达环保关于厂区部分区域进行消杀、除臭作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泰达环保关于厂区部分区域进行消杀、除臭作业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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