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汐子镇柏林营子智能化连栋温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汐子镇柏林营子智能化连栋温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已由宁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城县汐子镇柏林营子智能化连栋温室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建设地点:位于汐子镇柏林营子村。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综合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种植智能化玻璃温室座,建筑面积.万平方米,配套安装智能化设备、种植系统、灌溉系统、环控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看护房等。 .计划投资额:.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内容包括温室建设及附属配套工程; ③运营期内所有运营服务;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计划工期:年月日前完工。(自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运营要求: ()项目建成后由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中标单位负责运营,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营,由中标方自行投资。 ()施工现场的土地租金及施工环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如因施工现场土地租金等协调问题而影响工程建设,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项目建成后,使用期限为年(年建设期+年运营期),前年(年建设期+运营前年企业培育期)不交收益金,从运营第四年起每年支付收益金 (不超过总投资的.%),运营期限结束后另行商议租赁方案。 ()运营方需按照运营合同约定,每年向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缴纳收益金 (不超过总投资的.%),以后每年的同一时间向宁城县汐子镇人民政府缴纳收益金。 ()项目区域内土地、大棚及附属设施确权到村,运营单位自行购买的设备所有权归运营企业所有;中标人在运营期间不得将土地、大棚及附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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