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清公司年日杂用品定点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碧清公司年日杂用品定点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范围:根据碧清公司要求负责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日杂用品送货并负责售后工作。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比选人具体要求(物品、数量、地址、时限)进行配送;本项目清单内容为暂定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增减的可能性,对此,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综合考虑报价。 .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观音塘厂、高新区厂、三角滩厂、青杠厂、来凤厂、丁家厂、蒲元厂、太和厂。 .服务期限:年。 .本项目预估费用:不超过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货要求:承诺中标后按比选人要求(品名、数量、时间、地点等)对日杂用品进行供货;一般情况下交货时限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个小时内配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紧急需求情况下交货时限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小时内配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时限超出上述时限为废标)。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个从年月日至今(投标截止日期),有区级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为政府采购项目可提供相关平台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自年月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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