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城区西片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第十六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城区西片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城区西片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积县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城区西片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第十六标段 .建设单位: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积石山县吹麻滩镇 .资金来源:资金通过申请中央国债、省级财政配套、群众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第十六标段建安工程费用约.万元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第十六标段建设内容为:地块十一区():建设栋住宅楼、栋商业、栋设备房,建设用地面积约合.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住宅套;(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十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十六标段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注册造价师人、机械员 人、材料员 人、资料员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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