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磻溪、南明片区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剑河县磻溪、南明片区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剑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南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南明镇杨柳村、大坪村、大洋村、坡王村,磻溪镇岑广村、小广村、谢寨村、正谊村
。
. 建设规模:实施南明镇杨柳村、大坪村、大洋村、坡王村,磻溪镇岑广村、小广村、谢寨村、正谊村等个村寨水利沟渠、消防设施、产业路建设、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 合同估算价:元。
. 计划工期:天 。
. 标段划分:剑河县磻溪、南明片区年第一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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