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尼玛县市政道路维修及附属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尼玛县市政道路维修及附属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一、本招标项目经尼玛县发改委(项目审批单位)以尼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那曲市尼玛县市政道路维修及附属改造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规模:对建设路一、建设路二、尼色路一、尼色路二、团结路一、团结路二、文育路一、文育路二、新华西路等进行建设。.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全部内容.计划工期:个月.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质量合格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三、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藏建招【】号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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