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壹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并验收完成(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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