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双溪乡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双溪乡垃圾清运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要求与招标范围
)金鹅、东三、潘庄、丽坑、其良、山早、横塘、横山个垃圾房以及梓誉村、樱花公园、乡政府内等个垃圾投放点的垃圾要求每天运一次;
)所有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并保持垃圾房周边环境清洁,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双溪乡人民政府安排,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做好金鹅、东三、潘庄、丽坑四个可腐烂阳光堆肥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次项目招标为上述范围垃圾清运及垃圾房管理总承包,每年总费用约为人民币万元,承包者自带清运及装卸车辆(要求运输垃圾过程中无垃圾外溢),其车辆保险、维修、事故赔偿(包括乙方及其雇员受害或者致人损害赔偿)、驾驶员工资、装卸人员工资、运输油耗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实行总承包,承包期限为两年零两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凡具有自备交通运输工具(证件齐全有效)且年龄满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公民,均可向招标人提出中请。
.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由双溪乡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并负责解释。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年月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到双溪乡人民政府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报名。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者,可免费向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符合开标条件,本项目将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双溪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开标。
招标人: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盖章)
地址:双溪乡史姆村 号
联系人:张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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