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示范区工程大理石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商务要求:合同的签订:海衡直采合同样板为简易合同版本,中标方需按甲方制式版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付款方式:材料分批次送到现场,全部供货结束后办理结算,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场验收合格材料价的%,项目(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示范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到场验收合格材料价%,余款%自项目(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示范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乙方未开发票、拒开发票或者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开具相应税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除税价不变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材料到场落地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货物费、管理费、包装费、运输费、上、下卸力资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包括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承包人支付的各项税金)。、结算方式:以现场实际收货数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本项目结算价款。 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供应商需在中标后提供按采购需求的样品,大理石样品由设计师考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批量供货。如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地块城市更新项目(解放路南、静海路西地块)示范区工程大理石采购(二次) 联系人:沈陆凯 电话: 招标详情,报名方式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