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坪山街道飞东(东)城市更新项目(二次招标)交易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和公开的指导意见》(深坪府规〔〕号)、《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深府〔〕 号)、《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流程指引》(深坪国资〔〕 号) 等相关规定, 坪山区坪山街道飞东(东)城市更新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深圳市坪山六和股份合作公司 民主决议,委托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交易方式】 欢迎意向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坪山区坪山街道飞东(东)城市更新项目(二次招标)
(三) 集体企业: 深圳市坪山六和股份合作公司
(四)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本项目拆迁范围位于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坪山大道中段、深汕路和坪山建设路南北两侧,东至坪山河、南至桥西路、西至坪山大道,北至和庆路。
.项目背景情况:本项目因坪山大道拓宽、坪山围地铁站和坪山河治水提质工程建设,坪山区政府要求飞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承担相应的捆绑拆迁安置责任,即由飞东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市场主体负责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补偿;项目经研究确定单独立项的开发路径,于年月被列入《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年月,坪山区委区政府召开《坪山区年第一次城市更新业务会》,同意将供应设施用地(飞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移交-地块)用于本项目回迁安置,更新方向为+,并将飞东项目规划通信机楼另行选址(因飞东(东)更新单元建设用地位于飞东城市更新单元内,且飞东项目二期建设用地与飞东(东)建设用地在法定图则修编草案中为同一地块,故统筹进行方案研究);年月,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经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导小组年第次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年月,通过《坪山区坪山街道飞东(东)城市更新单元及飞东城市更新单元二期统筹规划专家技术论证会》;年月,调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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