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及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拟对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宜宾智轨线安保服务,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线安保服务,共计个包,分为两个标的,线安保服务为标的,、线安保服务为标的,设置名中标人,分为两个合同签订。其中线与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线与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资格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联合体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安保服务类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总体安保工作。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涉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资质或业绩等证明材料均可(除营业执照和财务审计报告)。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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