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山站、衢州站、诸暨站出站通道疏散指示灯线路整治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衢州站、诸暨站、江山站下雨天因出站通道墙体存在渗水情况,敷设于墙体内的应急照明线路未套管且部分线路有接头,导致疏散指示灯线路短路,引起跳闸故障。需对江山站、衢州站、诸暨站出站通道疏散指示灯线路进行整治。 二、需求内容: 拆除并重新敷设需要的所有配套控制线并增加防水套管,拆装疏散指示灯具,加装消防应急集中电源补强,完成整体系统的联动调试。(详见附件) 三、质量和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本项目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勘察 中标单位应将实施所需工具、材料运送至实施现场,负责卸货并运至实施地点,同时通知工区负责人进行初验,验收通过后中标单位负责现场保管和后续安装调试等工作; 项目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如发现违约应立即停止,并进行纠正; 对房屋水、电、气各种管道等既有房屋公用设施进行防护,不能因项目实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 项目实施期间应执行相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动火作业的需提前向车站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许可; ★须明确项目实施人员并提供相关操作资质证书至少两份。(登高证、电工证、焊工证、建筑物消防员四级); 项目实施期间应做好噪声防护,不得影响车站正常营运; 项目实施期间应做好环境卫生管理,不得破坏公共卫生、污染毗邻房屋、堵塞上下水管道等。 中标方的施工人员要听从招标方人员的指挥,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听从招标方人员安排,停止相关作业。应停止而未停止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中标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立即更换,但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 项目实施结束后,人员必须及时清场离开管理辖区。收回项目实施人员的出入证。 ★此项目涉及车站的现任消防维保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在本年度申铁杰能公司所有消防维保包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消防整治施工。 实施调试完毕后需对现场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标准规范: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铁路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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