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号金山海悦园号楼层-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三次) 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无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最高限价:万元;(超出项目预算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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