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三期)施工 标段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南侧,池月路东侧; ..建设规模: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三期)总面积平方,其中绿化面积约平方、硬质铺装面积约平方;隔盐区面积约平方(隔盐区域φ-碎石压实约立方),种植土回填约立方,场内原有土方转运回填约立方。 ..最高投标限价:.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开发区猴嘴中心片区生态防护林绿化工程(三期)施工,包括土建、绿化、照明、给水、排水及排盐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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