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本部楼安装发光标识工程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号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北京朝阳医院本部楼安装发光标识 项目预算金额:.元;项目最高限价:.元,最终以工程竣工后院方审计处结算审定造价为准,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应答。 计划工期:日历天 磋商人的资格条件: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律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或有未决诉讼的磋商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凡受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磋商; 、凡未领取磋商文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磋商;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注: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规划建设处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规划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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