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巴中市妇幼保健院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有能力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中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企业招标项目 二、供应企业合同期限、交货地点及方式 合同周期:三年; 交货地点及方式:巴中市妇幼保健院,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货上门,并通过验收。 三、商家设置 供应企业数量:家。 四、招标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由医院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供应企业规模、经营范围、检验检测能力、售后服务承诺及实地查验综合评定确定供应企业。供应企业招标文件经评审小组评分排序后得分最高为实地查验企业名单,实地查验主要验证招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造假将一票否决,后续企业自然递进。 五、供应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在四川省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良好记录; .招标报名人若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招标报名人若为药品经营供应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供应企业授权委托书、生产供应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招标报名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报名供应企业及其母公司在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事情发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内容及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有毒性饮片生产许可范围;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常用大宗品种来源于种植基地,供应企业自建或使用中药追溯信息化信息,具备为所供中药配方颗粒赋追溯码的能力,达到产品来源可控、可追溯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检验检测能力,确保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与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等标准,且达到医院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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