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胡集街道周吴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休闲驿站建设与布展工程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胡集街道周吴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休闲驿站建设与布展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胡集街道周吴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周吴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休闲驿站建设与布展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胡集街道周吴村
()工程规模:周吴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休闲驿站建设与布展施工面积约㎡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包含室内装饰、室外墙面、强弱电安装、空调及智能化、室外宣传栏、花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周吴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休闲驿站建设与布展施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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