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幢梯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营采漳[-]
项目名称:华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允许进口
华安县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
.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年月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所承接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业绩)个。(须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①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指定网站招标或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坏的状态。省生态环境厅各项质量考核未被失信记分及通报批评。(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①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拥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连续六个月内依法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②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拥有环境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月)连续六个月依法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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