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年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采购业务管控要求及省、市、区(县)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的内容包含:采购预算、采购实施计划、组织形式、采购执行、采购合同与支付、采购履约、验收与备案、资金支付、采购询问、质疑与投诉等业务环节。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五条政府采购管理的内部控制目标。 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要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第六条 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任务。 一、严防廉政风险。针对政府采购岗位设置、流程设计、主体责任等重点问题,细化廉政规范、明确纪律规矩,形成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 二、 控制法律风险。切实提升我单位采购部门的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防控政府采购执行的法律风险。 三、落实政策功能。准确把握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功能落实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四、提升履职效能。落实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科学确定事权归属、岗位责任、流程控制和授权关系,推进政府采购流程优化、执行顺畅,提升政府采购整体效率、效果和效益。 第二章、采购职责分工 第七条采购决策机构 采购领导小组是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行 以下职责: 一、审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二、审定本单位采购政策,研究规范和固化采购程序; 三、审定本单位重大采购事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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