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羊城之夏”-年广州市民文化季活动宣传策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羊城之夏”-年广州市民文化季活动宣传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羊城之夏”-年广州市民文化季活动宣传策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羊城之夏”-年广州市民文化季活动宣传策划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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