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十三标段)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招标条件
江苏晶都绿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的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行审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已落实。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十三标段)(标段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秋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海县曲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安峰山水库及周边综合开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十三标段);
. 标段编号: ;
. 工程地点:东海县曲阳镇曲阳水晶街内;
. 工程规模:东海县曲阳镇曲阳水晶街内主干道及辅路提升改造,共计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 最高投标限价:.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沥青混凝土道路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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