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水质分析仪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水质分析仪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开发区泰新路号,废水外排口有两套水质分析仪,数据分别上传至津南区平台和国家平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水质分析仪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水质分析仪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水质分析仪技术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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