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看守所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看守所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厨房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厨卫用具
厨房设备采购
(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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