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温岭市新城开发区、、地块公共通道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小区内部公共通道,现状为施工便道水泥路面和车库顶板,项目北起于现状水泥路边,南至阳光大道边,设计段长.米。主要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 桥梁工程的跨径为++。 建设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高洋村。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桥梁、交通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招投标方式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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