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本招标物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海林分公司,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七标段。开工日期:年月日。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哈达村、双丰村、万丈村。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渠道工程.,圆涵个,方涵个,过水路面座,田间道路工程.,岸坡治理工程.,沟道格宾护坡.,晾晒场㎡。.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号);..《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所有权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生产商还需具有预拌混凝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投标人距所投标包件混凝土使用地点最大百度地图运距不得超过公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提供年至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一年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勒令停产等通知通报,无质量投诉等情况。..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至年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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