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给水工程(第二批)”劳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给水工程(第二批)”劳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护坡进行换土处理挖出原有土层并余土弃置、回填黑土、火烧板拆除更换铺设、拆除平整人行道、拆除沥青道、栽植绿篱(水蜡、榆叶梅);()回填黑土、整理绿化用地、嵌草砖(格)铺设、拆除平整人行道、喷播植草(灌木)籽、栽植灌木、栽植花卉(玉簪)、丁香、紫叶稠李、忍冬、樟子松、榆树、防洪护坡、安砌侧(平、缘)石。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预算金额:.元(含税)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服务地点:()南岗区保利清华颐园小区后身的何家沟人行景观道处 ;()松海路公园小区处;()南开街河园内;()河园;()铁路公园;()南开街;()友协大街、滨河大道、双拥路、新城里头道街围合区域;()铁路公园。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养保期:年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未在采购人不合作单位名单及暂停合作的单位名单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单进行评审)。
()须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税率为%),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入场时限承诺书、施工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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