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破产清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审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破产清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破产清算职工经济补偿金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及时提供审计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日完成出具报告,服务至完成全部注销工作之日或者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预算金额:,.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日内,支付合同金额%价款;出具报告通过采购人管理人会议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价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管理人名册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管理人名册截图)
.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项目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人(提供项目团队名单和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保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财务信息安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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